导读 陈女士和李先生结婚已有三十年,但陈女士意外发现,李先生从二十年前就开始与王女士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这一发现伴随着另一个惊人事实:七...
陈女士和李先生结婚已有三十年,但陈女士意外发现,李先生从二十年前就开始与王女士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这一发现伴随着另一个惊人事实:七年来,李先生通过微信向王女士转账超过四十万元,不仅包括直接的金钱赠予,还有代付的网购、车票、机票、酒店预订,甚至购买黄金首饰,并对王女士的儿子也有数次经济资助。深感受害的陈女士选择向四川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女士返还总计四十六万余元的财产。
法院经过审理,确认了李先生在婚姻期间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王女士的行为,侵犯了陈女士的合法权益,判定这种赠与行为无效。据此,法院判决王女士需向陈女士归还约四十三万元。法院强调,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基于双方共识,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做出重大处置,尤其在涉及非日常生活的赠与行为时,更需遵循公平原则,保护双方的财产权益。此次判决彰显了法律对于维护婚姻忠诚及财产权的严肃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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