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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瓦片被炒到三千多,媒体刊文:是不是文物该早点说清楚

裘洋逸
导读 ▲武汉大学琉璃瓦片在某二手平台上标价出售。图 / 网络截图" 我要回去看看 , 学校有什么能卖的?"" 真离谱,工地偷钢筋即视感。"近日...

▲武汉大学琉璃瓦片在某二手平台上标价出售。图 / 网络截图

" 我要回去看看 , 学校有什么能卖的?"" 真离谱,工地偷钢筋即视感。"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很多人在二手平台出售武汉大学琉璃瓦片。在某二手平台上,武大的琉璃瓦片最高被炒至 3650 元一片。该网友表示,琉璃瓦是敲下来的,有很多人拿来收藏,没想到真有拿来卖的。消息随即引发关注,武大校友也议论纷纷。

据湖北经视记者在某二手平台搜索发现,有卖家售卖武大瓦片,价格为 600 元。该卖家的主页显示,有多块武大瓦片已卖掉,售价 100 元到 500 元每块不等。该卖家还对记者表示,瓦片是掉落后捡到的,历史很久远,是文物,最近有很多人咨询。

此前,媒体曾报道,武汉大学樱园学生宿舍樱顶阁楼正在维修,从屋檐敲下来的琉璃碧瓦成了 " 宝贝 ",吸引了不少同学前来 " 寻宝 "。随后,不少人在社交平台晒出自己捡到的瓦块碎片,有的甚至完整保留了纹样。

彼时,人们把大学生 " 寻宝 " 作为一件好玩的事看待;但现在,对于大学 " 宝贝 " 在二手平台公开出售,却有了不同意见。

" 文物 " 是这些卖家的销售 " 噱头 ",但如果这些瓦片真是文物且不能由个人收藏,自然也不能随意出售了,学校要予以回收,认真对待文物的保管;相反,如果不是文物却将其作为文物宣传,则已涉嫌虚假宣传,更误导公众,也需要校方积极应对。

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按规定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具有收藏价值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收藏。文物商店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依法进行管理。

而据报道,武大翻新的老斋舍于 2001 年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老斋舍于 1931 年建成竣工,后期多处琉璃瓦屋面瓦件出现破损。2016 年的修缮遵循 " 不改变建筑原貌 " 的原则进行维修处理,保留了百步梯孔雀蓝琉璃瓦屋面原件。

因此,这一建筑物属于不可移动文物,而翻新拆除的琉璃瓦片是否属于文物,则需要专业的认定。

针对校内学生捡拾琉璃瓦片,校方人员此前曾回应称,除了在施工场地捡拾有安全隐患外," 新的旧的都不能捡拾,因为有不少瓦片属于文物,留作纪念也不行 "。但后续却没有明确说法,直到如今散落于二手平台,甚至被当作文物炒作。

对此,学校和文物部门都应该尽早给出明确说法。如果经专业鉴定,这些瓦片确系不能由个人收藏的文物,由个人收藏、交易就违反了我国文物保护法,应当及时叫停交易,并要求学生把捡拾的瓦片交回,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如果不属于文物,学校、文物部门给一个明确说法,不仅能避免以讹传讹造成误导,也是一个对学生和公众进行文物保护教育的契机。

不是文物的话,学校还可以考虑在 " 文创 " 方面,为这些见证过学校历史的瓦片赋予更多传承大学精神的意义,将其开发为纪念品等,赠送给毕业学生或校友,把学生 " 寻宝 " 变为学校 " 传宝 ",也是一段佳话。

撰稿 / 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