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关于婚姻登记法规的修订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面向公众公示并征求意见。该草案详细列明了几...
近日,关于婚姻登记法规的修订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面向公众公示并征求意见。该草案详细列明了几种婚姻可撤销的情况,旨在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其中之一是,若婚姻基于一方的胁迫成立,受胁迫方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此外,草案强调了婚前健康状况的透明度,规定一方若患有重大疾病,必须在登记前如实告知伴侣;若故意隐瞒,未被告知的一方则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关系。这一条款体现了对双方知情权的尊重和健康风险的合理规避。
另外,对于通过冒名顶替或提供虚假信息办理婚姻登记的行为,草案也制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一旦民政部门接获来自公安、法院、检察院的相关证明、情况说明或法律建议,将对涉事婚姻登记进行审核。确认情况属实且符合撤销条件的,将立即采取行动,撤销不当登记,以维护婚姻登记制度的严肃性和合法性。
这些调整旨在进一步完善婚姻法律体系,确保婚姻建立在真实、自愿的基础上,同时对不诚信行为形成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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