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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土地补偿款按年付被指以租代征 村民权益引担忧

姬鹏时
导读 一村土地补偿款按年付被指以租代征在山东济南章丘区龙山街道的城角头村,一块39.15亩的农业用地自征收并出让后,十多年来,村民每年仅能收...

一村土地补偿款按年付被指以租代征

在山东济南章丘区龙山街道的城角头村,一块39.15亩的农业用地自征收并出让后,十多年来,村民每年仅能收到每亩约一千元的土地补偿款,且这一补偿方式持续至今。近年来,村民们还遭遇了补偿款发放延迟的问题,这不禁让一些人担心,自己的土地是否遭到了非法的“以租代征”。

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应在补偿、安置方案批准的三个月内全部发放完毕,但为何这里的补偿款会采用逐年发放的方式,相关部门没有给出清晰解释。

追溯到2006年,城角头村开始集中回收村民土地,并声称将土地租借给镇政府使用。一份由镇村签订的合同显示,约定每年每亩地租金为一千元,部分村民的土地被纳入其中。然而,近年来补偿款发放出现了延误,去年的款项直到今年春节后才部分发放,剩余部分直至六月才结清,而下一年度的补偿款仍未有着落,村民询问时总是得到“等待”的回复。

合同中提到,耕地征用后,村民每年每亩可得补偿费1000元,青苗补偿及地上附着物另计,且五年后视物价上涨情况上调5%的补偿。这块位于城角头村东,总面积39.15亩的土地,每年总补偿为39150元,由市财政下拨,街道办事处负责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并未填写有效期和签订日期,但双方已签字盖章。

更引人关注的是,这片土地在被批准为建设用地的次日,就被出让给了章丘赛凌机械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厂房,实际用途已发生改变。尽管有村民质疑这一行为可能违反了“以租代征”的规定,但官方回应称所有程序均符合法律要求。

对于村民来说,他们更希望恢复土地的原有用途,继续在家务农。有律师指出,国家法律严格保护耕地,土地征收的补偿应按法律规定在三个月内全额支付,而非分年支付,且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以租代征”。尽管如此,当地街道办事处和自然资源局坚称征地程序合法,否认存在“以租代征”的情况,表示村民补偿金发放标准清晰,资料齐全,可供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