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婚姻登记修改让离婚更难
8月12日,民政部发布了《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反馈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11日。本次征求意见稿中,一个显著变化是结婚登记与离婚登记均无需提供户口簿,并且取消了登记时的地域限制,使得过程更为便捷。此外,对于“离婚冷静期”也做了具体阐述。
征求意见稿第八条指出,未来进行结婚登记时,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及无配偶声明书,户口簿不再是必备材料。同时,不再限定必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打破了地域壁垒,实现了更广泛的登记自由。离婚登记亦遵循相同调整,不再受户口簿与地域的约束。
目前,尽管新规定尚未实施,红星新闻于8月15日调查发现,包括北京、上海、重庆等地的民政局仍按现行规定要求提供户口簿办理结婚登记。不过,北京市已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非本地户籍居民可通过出示居住证完成登记。2021年起,多个省份启动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尝试,2023年此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21个省份。征求意见稿若实施,将意味着跨省通办将成为全国性的常态。
婚姻研究专家何亚福评论称,这些调整降低了因户籍与居住地不匹配带来的登记障碍,尤其是在全国有近5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状态下,改革显得尤为必要。他强调,婚姻登记信息的全国联网,为简化手续提供了技术支撑。
关于“离婚冷静期”,征求意见稿沿用了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明确了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日内,任一方可撤回申请,旨在促进离婚决策更加审慎,尤其是针对年轻夫妻可能的冲动行为。律师郝亚超也认为,这一改动是对民法典相关规定的补充和完善。
何亚福还提到,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加强婚姻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条款,对于提升婚姻信息的共享与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长远看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对于结婚率下降的问题,何亚福分析,征求意见稿中的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鼓励结婚登记,但提升结婚率根本上还需解决结婚和生育的高成本问题。他呼吁社会应倡导新型婚育观,通过政策支持减轻育儿家庭负担,如发放生育补贴,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婚育观念及人口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