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宝妈王女士在网上看到一名陌生女童的视频后,认为对方与自己人工受孕生下的女儿高度相像,出于怀疑,想找到对方家长进行亲子鉴定。女童家属事后称已报警。有律师向极目新闻记者分析称,根据已有事实分析,王女士将女童的照片发到网络,并要求对方做亲子鉴定,行为明显违背公序良俗,且涉嫌违法。
王女士称走失女童酷似自己女儿(图源网络)
据媒体报道,近日,一名女童在上海地铁与家长走失后被寻回,有人将找到女童的视频发布在网上,宝妈王女士从视频中发现女童与自己4岁的女儿高度相像。因为她是在上海一家医院通过人工受孕技术怀孕并生下女儿,且在医院留存有冷冻胚胎,怀疑医院违规操作,猜想走失的女童是否与自己有血缘关系,便发布了寻人视频,想找到对方家长。“如果有意向可以去做一下鉴定”,王女士称。
8月20日,记者注意到,王女士已将相关视频删除。有自称是走失女童家长的网友在社交账号发文称,孩子是自然受孕,与他人孩子或胚胎无任何关联,目前已经报警并提供自然受孕生育的资料。极目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官方渠道获悉,女童家属确已提供自然生育证据。
走失女童家属发布的报警回执(来源当事人社交账号)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栋律师称,根据走失女童家人的澄清文和报警回执记载的事实分析,王女士因“两个小女孩长得像”,怀疑自己此前做试管婴儿的胚胎被盗,就将女童的照片发到网络,并要求对方做亲子鉴定,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并且涉嫌违法。首先,王女士仅因为个人的猜测、怀疑而将他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肖像发布到网络,此举涉嫌侵犯他人肖像、隐私、名誉和个人信息,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其次,即使王女士“怀疑自己的胚胎被盗”存在理论上的可能,也应该通过与医院核实或者报警处理等合理合法的方式去弄清事实,维护自身权益,而非通过网络舆论的方式将他人置于可能被网暴的处境。因为该事件涉及未成年人,王女士发文时更应当谨慎慎重。即使确有必要公开相关信息,也应当确保遵循合法程序并确保未侵犯他人之合法权利。
陈栋律师提醒,在网络中公开发布信息需要注重以下几点:一是以事实为基础;二是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三是不要触及他人隐私;四是未经许可不能公开发布他人个人信息及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