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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对南京公用下发监管函

郑贵凡
导读 深交所监管函称,南京公用于2024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2023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

深交所监管函称,南京公用于2024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2023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与公司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董事等职务的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11,040.99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85%。公司未将前述企业识别为关联方,未就相关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2.1.1条、第6.3.6条的规定。本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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