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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开展住房“以旧换新”,鼓励房企设置不少于90天的“解约保护期”

利珍朋
导读 当日,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明确,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合同...

当日,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明确,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时间在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且在新房备案时间的前后12个月内完成旧房出售(不含继承、赠与、离婚析产)的居民,在新房完成不动产登记后,由受益财政按购房合同金额的2%给予补贴。鼓励经纪机构优先推荐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房源,并对买卖双方收取的佣金给予一定优惠。参与居民选定新房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意向协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设定一定期限的“解约保护期”(建议不少于90天),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参与“以旧换新”的居民,在“解约保护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协议并无条件退款,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备案后,原购房意向协议约定的“解约保护期”一并解除。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参照执行。(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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