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协合新能源公告,于2024年6月14日,承租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兴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融资人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
协合新能源公告,于2024年6月14日,承租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兴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融资人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的方式协定融资租赁安排,据此,融资人将向承租人购买设备,购买价为人民币315,000,000元,并于租赁期内将设备租回予承租人,且承租人须向融资人每季度支付租赁款作为对价。设备指用于发电站的若干风电设备(包括风机、主变压器、电缆及其他风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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