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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宣春莉
导读 金通灵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4年6月14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2023年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

金通灵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4年6月14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2023年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财务负责人申志刚和董秘陈树军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提交相关报告。此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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