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心惊肉跳的住酒店 " 被开门 " 事件。
6 月 3 日,河南信阳某酒店,一名女子刚洗澡还未穿衣时,酒店员工竟带着一名醉酒男子打开了她的房门。
酒店工作人员称是误会一场,只因男子喝多了,报错房间号,服务员见敲门没人答应,就帮忙开了门。
网友对这种解释并不买账。住酒店 " 被开门 " 事件为何一再发生?这类事件,也远非一句轻描淡写的 " 误会 " 就能了事的。
不解:所谓 " 误会 " 为何一犯再犯?
酒店 " 被开门 " 事件见诸报道的,不算少数。
更令人生惧的是,不少报道里也提到,不少 " 被开门 " 事件背后,都有醉酒男子的身影。
比如,上月就有 " 女子住酒店深夜遭两醉酒男刷开门 " 的报道。
不能理解,为何在酒店早已施行实名制入住的当下,仍有无需身份证明就可开门情况的发生?不能理解,为何哪怕是醉酒状态,哪怕性别有异,都能不经信息核实,轻易帮忙开门?
更令消费者无奈的,是维权往往遇困。出门在外,行程不长,要想继续维权,就得费时费力。这也使一些消费者最终选择了息事宁人。
麻木:个别酒店轻描淡写的态度让人心寒
出门在外,酒店是 " 第二个家 "。
守护消费者的隐私安全,不随便给其他陌生人开门,本是酒店必须履行的职责。
可为什么酒店房间这扇 " 家门 ",能一次次错误地被打开?
归根结底,无非以下几个原因:
酒店管理上的漏洞。
例行检查上,重点检查内容多为是否登记入住旅客信息,是否 " 一人一证 ",是否违反 " 实名、实情、实数、实时 "。而 " 被开门 ",则往往被忽略掉了。比如,工作人员原本应与前台核对信息后再开门,就这么难吗?
处罚上的模糊,让酒店有恃无恐。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具体赔多少?似乎还未有明确规定。
吃准了消费者不一定会花上更多时间和精力维权,摆着一副 " 虱子多了不怕咬 " 的态度,难免加重了酒店对相关方面安全管理错漏的轻忽、随意。
难免让酒店事后轻描淡写地用 " 误会 "" 装了监控很安全 " 的说辞,麻木地回应。
整治:对频频 " 被开门 " 该重拳出击了
酒店口中的 " 误会 ",导致的是住客的隐私、财产乃至人身安全失去保障。
" 被开门 " 事件伤害的,不仅是旅客的安全感,还是对整个行业的信任。
对酒店方和相关协会来说,该坚持将保护客人的隐私和安全作为首要责任来看待,明确客房服务流程,绝不能忽视甚至认为 " 无事发生 "。
主管部门更应重视此类问题,严查严管,重拳出击。能否引入 " 黑名单 " 制度,给其他酒店以警醒?
否则,酒店消费者遭遇的下一次 " 被开门 ",恐怕不会远。
撰文 | 记者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