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是我国规范合伙企业设立、运营、管理及解散等重要事项的法律依据,自1997年颁布以来,经过多次修订,现为2006年修订版。该法对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了明确区分,旨在保护合伙人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以下是对《合伙企业法》主要法律条文的总结,并以表格形式呈现关键内容。
一、法律条文总结
1. 立法目的
明确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保障合伙人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经营行为。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3. 合伙企业的设立
合伙企业需依法登记,明确合伙人出资方式、责任承担、经营范围等。
4. 合伙人权利与义务
合伙人享有参与决策、查阅账目等权利,同时需履行出资义务、忠实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
5. 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人可共同执行事务,也可委托一人或数人执行,未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
6. 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利润按约定分配,无约定时按出资比例;亏损由合伙人按比例承担。
7. 入伙与退伙
新合伙人加入需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退伙需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办理相关手续。
8. 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合伙企业因法定原因解散后,应依法进行清算,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按比例分配。
9. 法律责任
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如虚假出资、损害企业利益等,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关键条款对比表
条款编号 | 内容要点 | 说明 |
第1条 | 立法目的 | 规范合伙企业设立、经营和管理,保护合伙人合法权益。 |
第2条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
第11条 | 设立条件 | 需有合伙人、出资、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 |
第13条 | 出资方式 | 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
第15条 | 合伙人责任 |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第25条 | 合伙人权利 | 包括参与决策、查阅账目、监督执行等。 |
第26条 | 合伙人义务 | 包括出资义务、忠实义务、竞业禁止义务等。 |
第31条 | 事务执行 | 全体合伙人可共同执行,也可委托一人或数人执行。 |
第32条 | 利润分配 | 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配;无约定则按出资比例分配。 |
第45条 | 入伙规定 | 新合伙人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第46条 | 退伙规定 | 合伙人可通过协商、通知或法定事由退伙。 |
第85条 | 解散与清算 |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依法清算,清偿债务后分配剩余财产。 |
第103条 | 法律责任 | 对违法行为依法追责,包括罚款、赔偿等。 |
三、结语
《合伙企业法》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之一,不仅为合伙企业提供法律保障,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清晰的权责框架。理解并遵守该法的相关规定,有助于合伙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稳健发展。对于有意设立或参与合伙企业的个人或机构而言,熟悉该法的核心内容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