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广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汇总序号所在 市区政策查看1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健全广州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2越秀区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
广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汇总
序号所在/市区政策查看1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健全广州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
2越秀区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
3番禺区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调整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
4黄埔区黄埔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
5南沙区广州南沙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全文(修订版)
6荔湾区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工作规定的通知
备注:完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制度。
对在经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幼儿班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广州市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不低于1300元。
各区在落实上述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区实际,逐步扩大学前教育资助覆盖面,确保各区学前教育资助总人数不低于本区在园幼儿总人数的10%。具体资助对象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确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不低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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