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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航空发布成都机场转场初期客票退改规则的通告

赫连晓环
导读   一、适用范围  持行程旅行日期为2022年3月27日(含)至2022年4月26日(含)之间成都出发(含经停)的深航实际承运航班及挂ZH航班

  一、适用范围

  持行程旅行日期为2022年3月27日(含)至2022年4月26日(含)之间成都出发(含经停)的深航实际承运航班及挂ZH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的479国内客票(包含里程奖励客票)的旅客。

  二、相关证明材料

  如因错走而错过值机或登机截止时间,旅客可在现场向相关单位申请出具《旅客未乘机证明》(后续办理客票退改时需提供证明原件或原件扫描件、照片),其中未乘机具体原因为“候机楼转场漏乘”等类似描述。

  三、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首次变更至原客票旅行日当日或之后七天(含)内的同航程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价差及淡旺季价差。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规定日期之外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申请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四、变更航程及签转

  如您希望改变航程或变更承运人,建议您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重新购票。

  五、其他说明

  上述时间均为当地时间。本通告自2022年3月27日起生效。

文章转载自: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