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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馆让司机拉客被罚百万是小过重罚吗 执法尺度引热议

澹台紫欢
导读 近期,中国政法大学的李建伟教授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份处罚通知。通知中提到,当地一家个体餐饮商户因向出租...

近期,中国政法大学的李建伟教授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份处罚通知。通知中提到,当地一家个体餐饮商户因向出租车司机提供回扣以吸引顾客,遭到了100万元的巨额罚款。该餐饮店负责人于7月16日回应,计划对这一处罚进行申诉。

长期以来,餐饮业与出租车司机串通拉客的行为被视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典型问题,一直受到监管机构的重点治理。因此,这家小餐馆因商业贿赂行为受罚并不令人意外。然而,如此高额的罚款引发了公众对于“处罚过重”的讨论,再次将“小错大罚”的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行政处罚应遵循“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这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民众的普遍认知。尽管处罚通知未详述具体违法情节,但对一家成立不足半年的个体工商户来说,100万元罚款无疑是沉重的负担。考虑到该餐馆支付给司机的回扣金额范围,其违法所得与罚款数额显然不成比例。

近年来,频繁出现的“小过重罚”案例,使执法行为的合理性和公信力面临质疑。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指导意见强调,设定罚款需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社会影响及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确保罚款既能有效阻止违法,又能鼓励守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也在近期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某些针对小商贩和小微企业的过度罚款违背了“过罚相当”原则,不仅违逆法律精神和公平正义,还严重侵害了当事人权益,影响其生计。检察机关有责任对此类情况进行法律监督。

在此背景下,厦门这家小餐馆收到的巨额罚款显得尤为突出,正如李建伟教授评论,一个年收入或许不超过20万元的小餐馆却需承担100万元的罚款,处罚确实过于严厉。

为了避免类似情况重演,关键在于细化和规范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提高执法工作的规范性、精确度和人性化水平。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提倡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此指导裁量权的合理运用。同时,需要从根本上完善制度,防止“逐利执法”和“罚款创收”现象的发生。

小微经营者连接着民生与经济,是经济循环中的重要一环,对促进就业、保障民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合理纠正“小过重罚”问题,对于经济社会的整体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处罚决定不仅是法律的体现,也影响着社会心理和经济发展大局。公众在关注此类个案纠正的同时,更期望看到执法理念的根本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