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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称“被丢件”后遭快递员人身威胁,快递公司回应

成杰桦
导读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自己被圆通快递员丢件后遭到其人身威胁。7 月 20 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涉事快递员已被相关公司要求...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自己被圆通快递员丢件后遭到其人身威胁。7 月 20 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涉事快递员已被相关公司要求作出书面检讨,同时扣除 800 元绩效奖金。发帖网友向记者表示,事情已经得到解决。

▲资料配图。据视觉中国

网友发帖称丢件后遭快递员威胁

圆通客服称已作出处理

该网友发布的帖子显示,7 月 16 日,其下单圆通快递寄出了价值为 625.9 元的物品,但不久后被快递公司告知订单已丢件。事后,丢件的快递员和圆通客服经理添加了该网友的微信,并与其协商赔偿 550 元。

该网友称,其间快递员来过家里的店铺并接触了其父母,还在聊天中多次提出 " 想当面给你 "。之后快递员在 7 月 18 日 20 时 40 分许进行了赔款,不久自己收到了快递员的短信。

该网友晒出的短信显示,这名快递员让其 " 小心 " 一点,还称 " 你不就在 xx,你给我等着 "。

▲网友发布的其收到的短信

该网友认为,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已经受到威胁,要求圆通公司对这名快递员进行升级处理,加大处罚力度,并将其调离所在城市。

7 月 19 日,红星新闻记者通过该网友晒出的快递单号,以其朋友身份联系到了涉事地区的圆通客服。客服工作人员证实了该快递单号确有投诉申请,并表示已经有公司相关客服专员与该网友进行对接,现已完成理赔。此外,涉事快递员已被公司领导批评,并要求其作书面检讨,同时扣除 800 元绩效奖金。

19 日晚间,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上前述发帖网友。对方表示,事情已经得到解决,随后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 投诉后遭威胁 " 时有发生

律师释法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快递行业的飞速发展,快递员与顾客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在黑猫投诉平台上,记者以 " 快递员丢件威胁 " 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有 431 条投诉,且多表现为快递员在丢件被投诉后,以电话、短信等手段对顾客进行辱骂、威胁。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武汉的刘先生在网上下单了一瓶香水,并要求派送到自己所在的酒店,但因快递柜满后,被快递员私自退单。因沟通无果,刘先生向快递公司进行了丢件投诉,随后他便遭到了快递员的电话辱骂等,内容包括 "xx 把你胯子打断 "" 我到时候打得你措手不及 " 等。

那么,在此类纠纷中,快递员的泄愤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前述事件中,网友要求圆通公司调离涉事快递员的诉求是否合理?对此,红星新闻记者咨询了两名专业律师。

" 快递员丢件后,对消费者进行辱骂、人身威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民事侵权责任或治安处罚责任等。"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前述事件中,如果快递员作为直接责任人丢失了快递,并且对顾客进行了人身威胁,应承担主要责任。

付建补充道,此外,快递公司有责任对快递员进行管理," 在快递员出现问题时,公司如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也应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则认为,圆通公司作为快递服务的提供者,其快递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将快递丢失,有关丢失责任应由公司直接承担。" 如果快递员对于快递丢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司进行赔偿后可向其追偿。"

至于该网友希望调离涉事快递员的诉求,赵良善认为,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员工出现此类过错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其调离。

付建也表示,第三人无权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将其员工开除或调离,只能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如果出现快递员威胁自己人身安全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实习生 代紫庭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