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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设最低消费 水利局:责令整改 - 居民不满年费96元

林民筠
导读 近期,有网民在“问政江西”平台上提出问题,指出江西抚州市临川区罗针镇的居民即便长时间不在家中,未使用任何水资源,每年仍需支付96元的...

近期,有网民在“问政江西”平台上提出问题,指出江西抚州市临川区罗针镇的居民即便长时间不在家中,未使用任何水资源,每年仍需支付96元的最低水费。这一费用基于每户每年至少消费60吨水的规定,每吨水费为1.6元。该网友认为这一规定极不合理,尤其是考虑到罗针镇多数居民在外工作,仅在节假日回家,实际用水量远低于规定的最低限额。

据了解,罗针镇的供水服务由私人所有的抚州市临川区罗针镇新建自来水厂提供,服务于当地近4.8万居民。对此,罗针镇政府确认了最低消费96元的收费情况,并解释这是根据临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设定的,文件中虽规定基本水量不超过3吨/月,但水厂为了维持运营,设定了更高的最低标准。鉴于水费定价不由镇政府直接管理,建议网友向区水利局或市场监管局反映。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罗针水厂之前执行的“最低消费”标准实际上超出了官方文件中提及的基本水量上限。水厂负责人刘祥虎承认了以往的收费做法,但声称自接到整改通知后,已调整至符合规定的3吨/月标准收费。针对仍有用户反映旧有收费问题,刘祥虎推测可能是用户对过往账单有所误会,同时他也提到了水厂面临的收费难问题,由于农村地区不便采用线上支付,实际收费效率低下,导致水厂长期亏损运营。

临川区水利局方面则证实,他们在去年接到相关投诉后,已要求罗针水厂进行整改,确保收费符合“两部制”定价规则。对于目前仍有网友反映的高额“最低消费”问题,水利局表示会再次进行核查,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