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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地出新规打破在编教师铁饭碗 教师地位如何保障?

宣菊发
导读 近期,天津市西青区在教育领域实施了一项引人注目的改革——《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聘期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旨在打破传统意义上的“一聘定...

近期,天津市西青区在教育领域实施了一项引人注目的改革——《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聘期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旨在打破传统意义上的“一聘定终身”模式,将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引入公办中小学。此方案不仅覆盖了在编教师,还包括教育系统内的其他岗位人员,如双肩挑人员、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及教育系统其他岗位人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该方案详细列出了教师在聘期内需满足的“基本要求”和“专业要求”。其中,“基本要求”涉及师德师风维护、综合满意度(需达到85%以上,且任何单一评议方满意度不低于75%)及工作量的完成情况。而“专业要求”则与教师职称晋升紧密相关,强调教师在教学、科研、示范引领及终身学习方面需持续贡献与成长。

西青区的这一举措,响应了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强调聘后管理的重要性,将教职工的表现与实际贡献作为考核核心,以此作为岗位调整、职称评聘、薪资调整等的决策依据,旨在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西青区的改革并非孤立现象,多地如北京、宁波也在探索类似路径,如教师退出机制、合同聘用管理等,以适应教育行业的新需求。这些改革尝试在提高教师队伍活力、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教师过剩问题上具有前瞻意义,同时也反映出对提升教师工作积极性与教育质量的迫切需求。

然而,改革亦伴随着挑战与讨论。如何在确保教师队伍稳定性的同时,避免降低教师职业地位成为关键议题。专家建议,取消编制、实行员额制等措施需谨慎推进,同时需加强教师的职业吸引力,确保合同教师的待遇与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以维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长远来看,确立并强化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特殊法律地位,或是提升教师职业地位与保障的可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