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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按照“以需定购”原则,依法收回闲置土地

利东芝
导读 7月4日,据微信公众号“襄阳房协”消息,近日,湖北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人...

7月4日,据微信公众号“襄阳房协”消息,近日,湖北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襄阳监管分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9条新措施,促进襄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提及,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同时,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盘活存量土地方面,按照“以需定购”原则,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允许采取“收回-供应”并行方式简化程序,办理规划和供地手续。对于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实施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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