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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

昌宜良
导读 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从2024年7月1日起,太原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职工的缴存基数将以2023年1月至12月的月...

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从2024年7月1日起,太原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职工的缴存基数将以2023年1月至12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准,并在年度内不再变更。新入职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从第二个月起按当月工资缴存。缴存比例在单位和个人之间应一致,范围为5%至12%。2023年太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为108110元,缴存基数上限为27027元,最高月缴存额为6486元。单位需在2024年7月1日至31日间完成调整,逾期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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