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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装备保险灰色地带:3家保险公司骗取瓜分财政补贴超3亿

宣谦奇
导读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作者:谢怡雯6 月 25 日,审计署发布《国务院关于 2023 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作者:谢怡雯

6 月 25 日,审计署发布《国务院关于 2023 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 " 审计工作报告 "),并提交至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审计工作报告,2023 年度审计署共审计了 140 多个部门、单位和省份。2023 年重点审计的 41 个部门及所属 346 家单位 2023 年收到财政预算拨款 5824.04 亿元,发现各类问题金额 226.26 亿元。其中部门本级 36.29 亿元(占 16%),所属单位 189.97 亿元(占 84%)。

图源:经济日报

审计署审计长侯凯表示,自 2023 年 5 月以来,审计署共发现并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310 多件,涉及 1200 多人。至 2024 年 4 月,针对 2022 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 1.07 万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 2840 多项,追责问责 2820 多人。

在本次查处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中,审计署发现一些企业利用国家生态保护、高新产业等支持政策,勾结公职人员违规取得经营权,或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严重蚕食国家政策红利。

据审计署查处,有 3 家保险公司在 2019 年至 2022 年间,伙同多户企业通过投保、理赔等环节造假,或扩大保险责任等方式,骗取瓜分中央财政补贴 3 亿多元。

审计署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林海表示:" 下一步,审计机关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大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力度,全面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前依法公告。"

保险 " 造假 " 骗取 3 亿元中央财政补贴

此次审计署查处的 3 家保险公司在 2019 年至 2022 年间,伙同多户企业通过投保、理赔等环节造假,或扩大保险责任等方式,四年间共计骗取瓜分中央财政补贴 3 亿多元。

该案件的背景是针对 " 全国首台(套)、首批次应用保险 " 的财政补贴。

通过查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以及工信部网站,经时代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参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共保体的保险公司包括: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大地保险、天安财险、中华联合财险、中航安盟财险、国寿财险以及太平财险、中国铁路自保、华泰财险、中银保险、阳光财险、中远海运自保、永城财险、浙商财险、国任财险。

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时代财经记者就此事致电审计署,对方表示具体查处的保险公司名单以及相关处罚后续将以审计署公开文件为准。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世豪律师对时代财经记者表示,一般来说涉嫌骗取补贴主要涉及的罪名包括诈骗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看企业性质行政处罚。规定可参考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

工业领域的保险探索还在展开

首台(套)是指国内实现显著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进入市场初期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的整机装备、核心系统及关键零部件产品。

首批次是指国内实现原始创新或显著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进入市场初期尚未形成规模化应用和竞争优势的新材料产品。

据今年 6 月 5 日工信部联合财政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财政补贴采用 " 先审定资格、后投保、再申请资金 " 的方式。

对于符合工信部制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并且满足重点产业链等相关要求的企业,可在自主投保后的下一年度提交保费补贴申请,符合相关要求的将由中央财政按照保费的 80% 给予投保单位补贴,具体支持范围、补助额度和补贴比例后续会动态调整。

《意见》中提及,对于该险种,保险公司应按照 " 保本微利 " 与 " 精算平衡 " 原则,定期开展保险费率回溯和动态调整。

今年 6 月 20 日,工信部公布了 2024 年最新版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涉及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设备、大型石油和化工装备、先进节能环保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 15 个类别的重大技术装备。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 版)》于去年 12 月发布,共包括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三大类。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是 2015 年由工信部联合财政部、原保监会三部委联合开拓的创新险种,是中央财政首次在工业领域实行保费补贴,也是继农业保险之后,中央财政采取保费补贴方式支持的第二大类保险险种。

该保险险种是对于国内已实现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整机装备、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产品、新材料产品等科技创新产品提供的产品质量和责任保险,包括因质量缺陷造成的合同用户企业更换或退货风险,以及因质量缺陷造成合同用户企业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

该险种设立的目的是推动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破解首台(套)、首批次产品进入市场初期,由于尚未形成竞争壁垒、容易面临推广应用难的问题。

根据此前工信部文件,该险种中单个品种的保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 5000 万元,政府补贴的责任限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5 倍、且最高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投保费率最高不超过 3%,补贴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年。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数据,自 2015 年我国推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至今,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已经累计为全国各类重大技术装备和全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提供了近万亿元的风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