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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后退摔入医院开水桶致特重度烧伤 四方被判担责

雷承豪
导读 女童后退摔入医院开水桶致特重度烧伤近期,一起牵动人心的事件在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得到审理。一名4岁女童在医院走廊嬉戏时,不慎...

女童后退摔入医院开水桶致特重度烧伤

近期,一起牵动人心的事件在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得到审理。一名4岁女童在医院走廊嬉戏时,不慎落入一个装满开水的桶中,遭受了严重的烫伤。这一不幸事故引发了关于责任归属的讨论。女童后退摔入医院开水桶致特重度烧伤!

2023年6月4日,富川一家医院的妇产科走廊熙熙攘攘。何某琼从开水间提来一桶沸水放置于走廊边,随即返回病房。此时,女童在没有大人直接监护的情况下,在走廊上玩耍。宋某荣在病房外与他人交谈,为了阻止女童的打闹,轻触了她的额头,不料女童因此后退并跌入了那桶热水中。女童随即被紧急转送治疗,确诊为“特重度烧伤”。

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和女儿的痛苦,女童的父母认为何某琼、宋某荣以及医院均负有责任,并在无法私下达成协议后,于次年3月提起诉讼。

法院经过细致审理,认定所有相关方均需承担一定的责任。何某琼因将开水置于人流密集区,被判定为主要责任人。宋某荣因未能注意周围环境,间接导致事故发生,也需负责。女童父母因监护不力同样需承担责任。此外,医院因管理疏忽,未在提供开水服务时做好安全警示,被判需分担部分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四方按各自过错比例赔偿女童总计322754.59元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

公众对此案反应不一,既有对幼童遭遇的心疼,也有对父母监护责任的强调,以及对医院安全管理的质疑。法官借此机会提醒公众,儿童安全意识薄弱,尤其在医院这类人流复杂的环境中,家长应加强监护,而公共场所则需提升安全防范措施,共同守护儿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