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邱延波
继临时工之后,实习生也成了背锅侠?
近日,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济南历城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区 PPP 项目 "12 · 30" 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根据《调查报告》,2023 年 12 月 30 日,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600 余万元。其中,一名在工区项目部担任质量员的实习生,因未及时将重要停工指令传达到施工队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引发网友热议。
事故现场坍塌前 图源:《调查报告》
有律师认为,谁犯错谁买单,实习生身份不是护身符,如果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因为自己过失、故意造成相关责任,该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又应该追究责任,那么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还有律师认为工作无小事,实习生在实习岗位要了解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熟悉法律法规,保持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
实习生没有及时送达停工通知,致使项目工地继续施工,第二天就出现重大事故,确实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这个责任应该与其拥有的职权相匹配。整个事件如果没有更多细节公布,就无法避免网友的质疑。
网友提出了三大疑问。第一,是不是连夜下的通知?这个通知具体是什么时间?查看调查报告,原文有这样一段," 当日晚,四工区项目部常务副经理李慧超、生产经理耿伟、安全总监孙建一商议制发《工程停工令》,耿伟签字后安排王念璞送达给丞达公司。由于王念璞个人原因,至事发前《工程停工令》未送达或告知丞达公司。" 当日晚到底晚到什么时候?这个时间是在实习生王念璞工作时间内还是工作时间外,是要求立即送达还是第二天送达,有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是晚上王念璞已经休息的时间,王念璞有没有义务必须半夜起来将一份纸质停工通知送到工地上?就算半夜送到工地上,这个时间段会不会有人签收?
第二,这个停工通知到底重要不重要?如果非常紧急,非常重要,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电话通知相关责任人,或者用即时聊天工具即时通知,为何非要用效率比较落后的纸质通知?有网友说,干过工程的都知道,任何事情都是大群通知,把所有人 " 艾特 " 出来,挨个收到,怎么可能通知不到位?还有网友因此而怀疑这个停工通知可能是出事后补发的。
第三,实习生有没有老师?有网友说,正常情况下,实习生犯的错误是由老师承担,因为实习生在岗位上做的事情是由老师指导。还有在医院的网友现身说法,自己是一名正式工,自己的活儿宁愿亲力亲为也不想让实习生去做,因为实习生出任何的问题都是老师承担。如果这名实习生有老师的话,实习生固然应该担责,带他实习的老师也应该担责。如果他没有实习老师,谁安排他在这里工作的谁就应该担责。调查报告里并没有说明这个问题。
此外,调查报告显示,早在事发之前的 2023 年 12 月 18 日、12 月 19 日、12 月 27 日、12 月 28 日均发现安全问题,并通知了相关单位,还对相关单位进行了罚款。既然之前就发现了问题,而且多次通知,说明施工单位或许也有责任。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整改,整个项目的管理部门都有责任,不应该把避免事故的希望寄托在最后一次停工通知上。
实习生没有当晚送达通知,在整个事故中的责任到底有多大?实习生的职权能不能承担如此严重的后果?即便是实习生当晚送达了停工通知,按照以前多次通知都没有及时整改的情形来看,施工单位会把一个实习生放在眼里吗?
人应该为自己的所做所为承担相应后果,但这个后果是不是背锅,需要相关单位公布更多细节,来平息网友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