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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股份收到监管警示函 信披违规引关注

路绍霭
导读 6月3日晚,诺德股份发布了一则公告,透露公司在5月31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

6月3日晚,诺德股份发布了一则公告,透露公司在5月31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公告中指出,诺德股份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重大交易信息披露滞后;二是多期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不够准确。鉴于这些违规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诺德股份及其时任董事长陈立志、总经理许松青、财务总监王丽雯、董事会秘书王寒朵实施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