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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未成年女儿订婚收30万彩礼!

东方朗育
导读 父母给未成年女儿订婚收30万彩礼5月3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十件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特别引人关注,涉及到一

父母给未成年女儿订婚收30万彩礼

5月3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十件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特别引人关注,涉及到一对父母为他们尚未成年的女儿安排了“订婚”,并接收了男方支付的30万元作为彩礼。然而,随着这对年轻男女因感情不和分手,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并将此事诉诸法院。法院最终裁定女方家庭需归还彩礼,并向女方家长发出了《家庭教育令》。

故事发生于2022年,当时15岁的小卢与彭某开始交往并在次年举行了订婚仪式,彭某随之赠予小卢父亲30万元现金。不久后,两人共同生活并拍摄了婚纱照,但未正式结婚便在同年4月分手。经过村委调解无效后,彭某提出诉讼,要求返还包括彩礼在内的总计44余万元。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指出,小卢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订婚时未达法定婚龄,其父母为她订婚的行为违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过错程度及地方习俗,法院判决返还22万元。此外,法院对小卢的父亲发出《家庭教育令》,进行训诫,并组织了家庭教育指导,旨在提升其法律意识及正确育儿观念。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父母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卢某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也与社会道德背道而驰。法院通过这一判决强调了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家庭环境的重要性,确保他们能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影响自身未来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