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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死女童案被判处死刑(摔死女童)

2023-03-25 06:08:34 来源: 用户:凤芸初 

大家好,小范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摔死女童案被判处死刑,摔死女童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分两种情况:一:韩磊摔死孩童的过程中其母反抗致韩死或伤,女孩母绝对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在法律上涵盖的范围不仅限个人,还包含了其他社会受体,甚或社会财产,比如你放火烧银行,被员工打死了,对方也是正当防卫。

2、不存在防卫过当。

3、在摔孩子的过程中,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可知的(非死就伤),防卫的发生时正当的,只有对方在丧失能力侵犯你或他人生命财产的权利时,你打死打残对方,才算防卫过当甚或故意杀人,比如:韩磊要摔儿痛,但是孩童被其母抢夺至安全地方后,韩没有进一步的伤害侵权行为发生,其母却将其打倒置伤残死亡,那是标准的防卫过当。

4、二:在韩磊已经将孩子摔在地上时,其母进行反抗,也算是正当防卫,因为事件结果时间断,已造成的伤害事实明显,原告有很大的可能对被害人母女造成进一步的伤害,这个时候,其母对其造成的伤害也算是正当防卫。

5、在具体案例中,法庭也会靠虑双方力量的对比,男子打妇儒,妇女反抗侵向于自卫程序的更高些(在某些复杂的纠缠中,这里不算)。

6、另外此案例中韩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条件,因为双方力量对比明显,造成后果是可以预知,打个比方来说,如果在案例中:韩某与其母发生争执,其母与其产生肢体冲突,最多就是治安处罚事件。

7、因为女性力量是有限的,在正常情况下的撕打时不可能将壮年男性致不可挽回的伤害的,(除非在条件特殊,如女方一心致于死地的攻击,如动刀枪等不在其例)这时男方因为被推倒而打残女方,绝不在正当防卫的范筹中,而且在这两种假设的任何条件下,摔死第三方的婴儿都于打斗本身无因果关系,哪怕女方拿枪要杀你,你摔死她的女儿,都是标准的故意杀人,不存在任何自卫的因素。

8、因为女婴是独立的自然人个体,有一切法律来保障其的安全!肯定不算了,他抢的摔的都是小女孩,不对女孩的母亲构成伤害,而且小女孩母亲根本没反应过来不算,首先是受到侵害中反抗才算,摔过之后攻击对方应该算作报复通过这些案件得出经验。

9、人要学谦卑一些,柔和一些,宽容一些,礼让一些。

10、你越穷横,牛逼。

11、越有人非撅你这根棍。

12、不是明着来就是暗着来。

13、学着退一步让一步有什么呢?刚开头真不怪韩磊。

14、这老娘们也真恨人,这孩子托生到这个妈妈怀里只有这个结果,死就死他妈妈手里了。

15、这种老娘们谁娶去谁遭殃。

16、试想一下,韩磊这号人本来就是恶魔转世,没有啥事不敢干的。

17、这就叫恶人魔,他并不怕死,就是枪毙他,你搭一条幼小人命。

18、谁吃亏了?民事赔偿那只是理论上的东西,实际一分钱也捞不着。

19、受害者也是害人者闭门思过吧。

20、谁会想到他如此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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