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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地方税的最大税种来了。地方附加税正式立法,将成地方第一大税种

2026-09-02 18:10:13 来源:新浪网 用户:编辑5号 

财政部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附加税法(征求意见稿)》,将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实行11%至13%的幅度税率。根据财政部2025年数据测算,若税率定为11%,地方附加税收入约为9400亿元;若提至13%,则约为1.1万亿元。这意味着,地方附加税将仅次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跃升为中国第五大税种,同时成为地方税体系的第一大税种。

根据征求意见稿,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地方附加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对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地方附加税。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提出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此次改革并非凭空创造新税源,而是将原有的"一税两费"合并简化为一个正式税种,旨在简化税制、提升征管透明度,并赋予地方适度的税政自主权。此前,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分为7%、5%和1%三档,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附加为2%,综合税费率在6%至12%之间。本次设为11%—13%的窄幅度税率区间,平均税率与此前基本持平,纳税人整体税负保持稳定。以2025年数据计算,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的1%约为858亿元,税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地方财政将多增收约858亿元。

此外,费改税后打破了行政性收费专款专用的属性,增强了地方财政自主性,地方政府可统筹资金使用,进一步充实地方财力。纳税人办税流程也将大幅简化,将由过去三项税费分开核算、分别申报,改为一次核算、一体申报、同步缴纳,显著降低企业财务核算成本和办税时间。

【数据来源】

[2026-09-02] 地方税的最大税种来了(南方周末/南方网)

[2026-09-01] 地方附加税将成地方第一大税种(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8-29] 地方税改革迎来新进展(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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